7月7日,全國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視電話會議在京召開,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郭聲琨出席并講話。他強調,各地區(qū)、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關于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強總理、孟建柱同志批示要求,切實增強“四個意識”,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強化底線思維,始終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深刻汲取英國倫敦“6·14”高層公寓火災教訓,集中開展為期半年的以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為重點的綜合治理,堅決確保消防安全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努力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創(chuàng)造安全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郭聲琨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公共安全特別是消防安全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始終堅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實加強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李克強總理也多次就維護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確要求。孟建柱同志就汲取英國倫敦“6·14”高層公寓火災教訓、排查消防安全隱患作出專門批示。我們要切實把思想認識統(tǒng)一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部署要求上來,始終牢牢繃緊安全這根弦,進一步增強做好以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為重點的綜合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集中排查整治突出問題,堅決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郭聲琨深入分析了我國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他強調,開展以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為重點的綜合治理,必須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排查要全面、措施要務實、整改要到位。要切實加強源頭管控,及時修訂消防設計標準,提高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設防等級,從嚴把好新建高層建筑消防審核驗收關口。要切實加大執(zhí)法檢查力度,重拳糾治、鐵腕治理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消防設施完好率低等突出問題,決不讓高樓大廈“帶病”運行。要切實規(guī)范日常管理,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和居(村)委會、社區(qū)常態(tài)化巡查檢查,明確并落實高層建筑物業(yè)管理企業(yè)主體責任。要深入開展進樓入戶式消防常識普及和消防宣傳教育,最大限度地提升高層建筑人員的自防自救能力。
郭聲琨要求,要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作為加強城市治理的重要內容,不斷更新理念、創(chuàng)新思路,著力破解影響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深層次問題。各級政府要自覺踐行新發(fā)展理念,堅持把安全發(fā)展作為現代城市建設的一條鐵律,合理規(guī)劃高層建筑建設發(fā)展,統(tǒng)籌考慮高層建筑安全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城市消防安全風險。要積極倡導多元共治,著力形成政府、社會、公民等多方主體參與、良性互動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格局。要結合智慧城市建設,積極依托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現代科技手段,進一步提高高層建筑火災預警預防能力。要加大相關特殊裝備器材研發(fā)力度,不斷提升高層建筑火災防控科技水平和滅火救援裝備科技含量。
郭聲琨強調,要加強統(tǒng)籌、強化協(xié)作,著力形成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整體合力。要將這次綜合治理納入各級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加強檢查督導,確保工作落實。地方各級政府要把這次綜合治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來抓,切實落實領導責任。相關職能部門要建立信息互通、會商研究、聯合執(zhí)法的實體化運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級公安機關要把這次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公安工作全局統(tǒng)籌謀劃,調動各警種、協(xié)調各部門共同參與。公安消防部門要在依法嚴厲查處高層建筑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的同時,大力加強高層建筑火災撲救技戰(zhàn)術研究,著力提升攻堅克難的“硬本領”,確保一旦發(fā)生重大火災能夠隨時“拉得出、滅得了、打得贏”。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國務院副秘書長汪永清主持會議。公安部副部長李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副部長易軍在會上發(fā)言。中央綜治辦、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國家能源局等有關負責同志在主會場參加會議。省、市、縣三級政府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分管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在分會場參加會議。
新聞背景
2017年6月14日,英國倫敦一高層公寓發(fā)生大火,造成的損失和危害令人震驚,教訓極為深刻。
剖析我國高層建筑現狀,數量、規(guī)模遠超英國,近十年全國共發(fā)生高層建筑火災3.1萬起,亡474人,直接財產損失15.6億元。其中,特別重大火災3起、重大火災4起、較大火災24起,形勢嚴峻。
高層建筑存在以下五個方面突出問題:
(一)數量多、增長快,火災防控難度大。
全國現有高層建筑(8層以上、超過24米)34.7萬幢、百米以上超高層近6000幢,數量均居世界第一。其中,重慶有1.9萬幢,北京2萬多幢,上海達到3萬幢。
高層建筑體量龐大、功能復雜、人員密集、危險源多、火災荷載大,給火災防控帶來嚴峻挑戰(zhàn)。
2010年11月15日,上海膠州路一棟高層公寓起火,導致58人遇難。
(二)歷史遺留問題突出。
一是外墻采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我國建筑節(jié)能綜合改造初期,使用了約30億平方米易燃可燃的保溫材料,一旦墻體保護層脫落、破損,遇到明火會迅速蔓延,形成大面積立體燃燒。
二是建筑消防設施不完備。全國23.5萬幢高層住宅建筑中,未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占到46.2%。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高層建筑,平均完好率不足50%。
三是老舊高層建筑隱患重重。由于高層建筑發(fā)展初期沒有嚴格的消防安全標準,現在不少高層建筑存在耐火等級低、疏散樓梯數量不足、缺少防排煙設施、建筑材料防火性能不達標等突出問題,甚至采用木質悶頂結構,火災風險較高。
2011年4月25日零時30分左右,位于大興區(qū)舊宮鎮(zhèn)南街三村振興北路27號在農民宅基地上自建的四層樓房因電動車充電引發(fā)火災,造成18人死亡、24人受傷。
(三)火險隱患多、疏散不暢通,人員逃生難度大。
一是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問題普遍。一些住宅小區(qū)沒有環(huán)形車道,消防車通道被占用,嚴重影響滅火救援。
二是用電用氣用火管理不規(guī)范。不少高層建筑私拉亂接電線,燃氣管線不符合技術標準,居民違章操作、冒險蠻干等現象屢禁不止。近年來因電氣線路、電器設備等引發(fā)的高層建筑火災占總數的38.2%。
三是電動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引發(fā)的問題突出。2015年以來,全國因電動車在樓道內停放、充電引發(fā)的較大亡人火災達到27起,造成121人死亡。
四是安全疏散通道不暢。不少高層建筑疏散樓梯間防火門不常閉、樓道內堆放雜物等問題普遍,發(fā)生火災后,本來用于逃生的通道充滿有毒煙霧,反而成為奪命的死亡通道。
(四)滅火救援難度大,消防裝備不適應的問題仍未有效解決。
一是滅火手段少。目前,我國配備的舉高車大都在50米以下,多數消防水槍、水炮的噴射高度也只有50多米。可以說,50米以上特別是超過100米的樓層發(fā)生火災,除利用建筑內部消防設施外,幾乎沒有有效的外攻手段。
二是作業(yè)面受限。有的滅火作業(yè)面被汽車、隔離樁等占用,或者受架空電線、廣告牌等影響,舉高消防車無法停靠作業(yè)。
三是破拆和內攻困難。高層建筑外立面多采用鋼化玻璃幕墻,而現有強臂破拆車最大工作高度僅18米,超出這一高度只能靠人工,破拆難度大。內攻滅火時,消防員負重登樓超過20層,就無法有效開展救援行動。
(五)認識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發(fā)生火災風險高。
一是一些地方領導認識上有偏差。不少地方把高樓大廈作為城市建設、經濟發(fā)展的形象和標志,片面追求數量、規(guī)模和形象,致使越建越多、越建越高,由此產生的城市公共消防安全風險急劇攀升。
二是相關部門監(jiān)管合力不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涉及多個部門,但不少部門存在模糊認識,在推動高層建筑快速發(fā)展時,沒有將消防安全一并納入統(tǒng)籌考慮,建筑設防標準低,源頭把關不嚴格,導致遺留不少“先天性”隱患。
三是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大部分高層建筑物業(yè)服務企業(yè)主體責任不明確,缺少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和人員,在消防設施方面不舍得投入,日常防火巡查檢查不到位,火災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
整治重點
(一)重點整治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問題。
目前《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明確要求,高層建筑嚴禁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本次綜合治理將全面摸排、徹底摸清外保溫材料的情況底數,逐幢制定整改計劃,分類施策開展整治。對于新建工程和節(jié)能改造工程,要堅決執(zhí)行現行規(guī)范標準,絕不允許降低標準、弄虛作假。發(fā)現違規(guī)安裝的,要堅決依法上限處罰,立即組織拆除,并從嚴從重追究相關單位的責任。對于既有的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要結合改建、擴建工程和老舊住宅小區(qū)整治,實施綜合改造,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更換符合現行規(guī)范的外保溫材料;未拆除前,要督促管理使用單位落實看護措施,確保不出問題。
(二)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缺失損壞問題。
第一,對高層公共建筑:一是對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測,合格的張貼標識,不合格的要配齊配全,擅自拆除停用的必須立即整改。二是50米以上的必須保證消防供水,確保安全疏散。三是消防設施設備要接入城市消防安全遠程監(jiān)控系統(tǒng),實時監(jiān)控。
第二,對高層住宅建筑:一是對室內消火栓進行全面檢查,配齊水帶、水槍,確保供水壓力。二是清理疏散通道,保證防火防煙和應急照明設施完好。三是在老舊高層住宅推廣安裝應急廣播、簡易噴淋、感煙報警和電氣火災監(jiān)控裝置。
第三,對大型商貿綜合體:一是明確消防設施維保管理職責,定期聯動測試,確保完好有效。二是在建筑外墻設置滅火救援窗和排煙窗,拆除廣告牌等遮擋物。三是設有多個消防控制室的,要建立可靠快捷的協(xié)防機制。
(三)重點整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問題。
一是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主體。高層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是消防安全責任主體,要制定完善各類管理制度,負責日常消防管理。高層住宅建筑的物業(yè)服務企業(yè)要逐幢明確“樓長”,落實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外保溫系統(tǒng)防火管理等職責。高層公共建筑要推行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制度,明確具體的職責任務,負責本單位、本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對于多產權、多租戶的,要建立統(tǒng)一的消防管理組織,定期召開消防工作例會,解決消防安全重點事項。
二是加強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消防管理。高層建筑應納入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使用管理單位要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規(guī)定,按要求配備專業(yè)電工,加強用電用氣用火安全管理,定期委托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嚴格管控電源、氣源、火源。對火災荷載較大、人員密集的,要確定為火災高危單位,實行更為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是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要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防滅火和自救知識,并對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和“樓長”進行培訓,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急疏散逃生能力。四是建強微型消防站。每幢高層公共建筑、每個高層住宅小區(qū)都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齊人員和必要裝備器材,做到火災早預警、早發(fā)現、早處置。